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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评画,讳言“美”。而今人则以“美”为批评语词。这不仅涉及到词义的流变,也关乎观念的改易。
“美”,从“羊”、“大”。“羊在六畜,主给也”,故训为“甘”①。段玉裁“注”云:“甘者,五味之一,而美皆曰甘,凡好皆谓之美。”所以,“美”的本义是指味觉,引伸后,才演为泛指的“美好”。“美”多用以形容形下之“器”。在《十三经》中,以“美”为句首词者,凡35条,或用以形容器物,如美玉、美车;或用以形容女容,如美女、美目;或用为动词,与今语之“赞美”意义同。然,至高的事理,如“典”、“道”之类,鲜有以“美”去修饰的。
孔子论《韶》,谓其“尽美也,又尽善也”。论《武》则曰“尽美也、未尽善也”②。《说文》“美”、“善”互训,足见词义相通,但二者却又有别,所以孔子分而言之。用今天的话说,“美”与“善”统一了,才是最高级的艺术,“尽美”而未“尽善”,不能算是一流的艺术,这无异是说,若仅仅是“美”,便等而下之了。 大体言之,“美”为状“器”之词—状“道”之言,多系“神”、“妙”。
古人品评绘画的秩等,有以下诸种:
1.“四品”说,其目其序为“神、妙、逸、能”(唐朱景玄)。
2.“五品”说,其目其序为“自然、神、妙、精、谨细”(唐张彦远)。
3.“四品”说,品目不变,但移“逸”为首品(宋黄休复)。
4.“二品”说,其目其序为“神、能”(宋赵孟)。
5.“二十四品”说(清黄嗟)。
再看“妙”的含义及使用。
以“六书”的方法来辨析,“妙”从“女”、“少”—“少”“女”为“妙”,这似乎很俗气。岂知,“妙”是后起字,其本字是“眇”。《说文·叙》段注:“妙,古作眇。妙取精细之意,故以‘目’、‘小’之义引伸假借之,后人别制‘妙’文”。《说文》:“眇,小目也。从目、少”,段注“眇训小目,引伸为凡小之称,又引伸为微妙之义”。能察微辨细,即“眇”,故《老子·五十二章》曰:“见小曰明”,此即《孟子》“明察秋毫”之意。《玉篇》“妙”作“掀”,训为“精也”,《类篇》则训为“小”。《玉篇》之“掀”从“玄”,已具深微幽远之意。
这是中国古代很深奥的诠释—“目”、“小”乃能深观幽测!
辩证思维确能洞开灵智。小目、疾目甚至闭目,才能察道知真,故庄子说,只有“闭目塞聪”,才能察知本质,这亦是佛理所谓不以“肉眼”观“色”之意,不用“肉眼”、“俗眼”,而用法眼、慧眼、佛眼,才可免为表象所蔽,才能不为皮相所惑。所以,《老子·第十五章》云:“微眇玄通,深不可识”。老子有“大象无形”之说,成玄英“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也”。
南宗画“微眇玄通,深不可识”,因其所造、所写者,乃“大道之法象”,其所追拟者,乃太虚之道体,因之,评南宗画,当以“妙(眇、掀)”,而不当以“美”。
中国画之观物、造象,皆凭哲智所开示之智法,而非科学所规定的物理,此实为最深奥的艺术哲学,庄子有“官知止而神欲行”之说,“官知”既“止”,则犹入梦,于是,精神摆脱理性之羁绊,一切规范思想的逻辑、秩序、原则、定理皆化为乌有,于是,精神乃入于逍遥之境,神思奇想因之激化而生。梦中之境,不为时、空所制,“物性”瓦解,一切皆为“神构”。
古人立品评画,不论是四品、五品或二品、三品,其品名从未有“美”者。为什么呢?“美”,皮相也,俗称也,“下等法”也。中国之文化,乃在“化”人为“明”,故有“文明”之语,若在“文”之外,则为“盲”。百年来,有自以为“为人师”者,训示青年弃东学行西学,以“科学方法”代本土之术,此与盲人瞎马何异?
古人称至高之理、至高之术皆以“妙”,故释氏以所言之法微奥无穷而称之为“妙法”,称其经曰“妙典”,称自修之最高斩获为“妙觉”,称精神之顿开曰“妙悟”。绘画既以“媚道”、“拟太虚之体”为宗旨,则“媚”、“拟”所创造的,也即是“妙趣”;换言之,“妙”是最高的境界。
因此,自唐、宋以来,“神”、“妙”皆为诸品之冠,而各家对“神”、“妙”的解说,大同小异。
五代荆浩释“神品”为“亡有所为,任运成象”,而“妙品”则是“思经天地,妙合化权”。“任运”即秉承大运(“道”)之意,“化权”即造化的律动,与上文之“任运”义近。“神”、“妙”二品,实无大别,都是指“媚”、“拟”绝高的画作,这些作品,古人称之为“妙构”。
因此,观赏绘画,古人或称“妙观”,或称“玄览”,对此,沈括谈得最为中肯。
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多指摘其间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造者,罕见其人。
—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书画》
“形象位置”,空间关系也;“彩色”,光影也。这些都是“物理”。而中国不遵“物理”,只循“奥理”(即“道理”)。“冥”者,不用明也,“冥造”犹“神造”,是精神契于“奥理”的创造,此即庄氏所言“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为技矣”。明人项穆在所撰《书法雅言·辨体》中谈到赏鉴中国书法(绘画亦然)之不易,他说“苟非达人上智,孰能玄鉴入神”。
“玄鉴”是对理趣的把握,所“鉴”者为“玄”。《释名》释“天”:“天又谓玄”,《广雅·释诂》:“天,道也”。石涛云:“古今字、画本之天而全之人”③。书法经由纯抽象的形式去拟媚宇宙变易的理法,绘画则托物载道,所以,石涛说:“书画者,其具两端,其功一体”④。二者都取法于“天”,从宇宙的律动中汲摄形上之理,并贯彻至书、画的各个层面。画家观察外部存在,不是只观其形表,而要通过“形”去识“道”。清人松年云:“天地以气造物,无心而成形体,人之作画亦如天地以气造物,人则由学力而来,非到纯粹,不能如造物之无心而成形体”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