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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考古报告,应给考古报告什么样的定位,是我们讨论应写出什么样的考古报告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考古报告者,是被发掘或经调查的遗存的一种有限的和作者从这类遗存获得的信息的载体。发掘是对遗存的科学的保护性破坏,故考古报告是对这类被破坏了的遗存的一种必要的保护形式。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人们要再了解已被发掘了的遗存,除了查看文字记录、图纸、照片及获取的遗存外,就只能阅读考古报告了,而再也见不到遗存本身或未经发掘的“完整”的遗存了。考古报告比保存在单位内的文字记录、图纸、照片及遗存,于时、空的传播方面更具广延性的优点。
人们应当从考古报告是被发掘或经调查的遗存的一种有限的载体,保护遗存的一种形式和传播作者从遗存获得信息的载体这样的定位出发,来要求作者写出一个什么样的考古报告。具体的要求,我个人的认识则是:其一、是什么样的遗存;其二、遗存所在的时、空位置;其三、文字对遗存的表述应力求全面、客观,绘图应准确地反映客体的特点,照片应清晰表达遗存特征;其四、印刷与装帧应力图完善,达到以文字、插图及图版的形式使遗存得到较好保存和传播的水平。
是什么样的遗存这一问题,不是考古学家全能回答得了的。考古学家只能从科学的一般常识对遗存进行质地和一般的功能(例如:住房、储藏什物的窖穴、墓葬、矿井、工场、刀、斧、、凿、箭头,等等)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对遗存作形态的分类和描述和说明遗存的自在的时、空位置,至于花粉孢子是什么植物的花粉孢子?稻粒是野生还是栽培的?是粳稻还是籼稻?动物遗骨属何种种属?铜器是纯铜还是合金青铜?是锡青铜?还是铅青铜以及制造或使用这类遗存的人,或与自然遗存有关的人的性别、年龄及种属,等等,这类说明遗存属性或遗存主人的问题,都只能是由有关学科的学者进行科学的观察或测试才能回答的问题。所以,为了说明是什么样的遗存和有关这类遗存的人的自然属性的问题,一本较好的考古报告,除了包含考古学家经发掘或调查、整理进行观察、分析、研究所得出的信息外,还应包含:其它学科的学者经观察或测试所得到的信息。
至于某些遗存的功能,社会属性和它体现的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的行为、观念等这类问题,比较复杂,不是一定规模的一、二次发掘所能了解得了的。所以,一般地来说,不能对一般的报告提出回答这样的问题的要求。
考古报告不仅应在其分期上确定任一遗存的年代,更需于层位上表述出任一遗存的时、空位置。同时,还需为读者查找任一遗存的时、空位置提供方便条件,能让读者方便地看到同时存在哪些类型的遗存。同时,同类遗存的空间分布状况,同类遗存历时分布情形。总之,是要方便读者从不同的时、空角度,对不同的遗存进行聚类或分类的检索与研究。
考古报告能回答什么样的问题?这取决于遗存的性质、遗存保存状况和发掘规模,和考古报告编写者所处时代的资料积累情况、提出的问题和这一时代的学术水平,我们不能离此侈谈考古报告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的问题。然而,以上对考古报告提出的四点要求,是基本的,因而适应于任何考古报告。
我国有关文物管理法规规定,考古发掘实行领队负责制,是政府主管文物部门批准或授权具有发掘资格的单位和具有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的职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将《发掘报告编写》列为该规程第十六条,作了如下规定:
1、考古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地、全面系统地发表资料。
2、考古报告一般包括:遗址(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沿革、既往工作历史;发掘工作经过情况;文化堆积(墓葬布局)与分期;遗迹与遗物;作者认识;有关专业技术报告等。
3、考古报告中文字、插图、表格、图版必须吻合,确保全部资料准确无误。
4、考古报告如短时间内不能发表,应先发表简报。多年发掘的大规模遗址、墓地,应按阶段分期整理,分期发表简报。
这第四款讲的是简报,但其开头即指出:“考古报告如短时间内不能发表,应先发表简报”。从文字看,这里讲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发表简报。然而,“应先发表简报”,是以“考古报告如短时间内不能发表”为前提,故应理解发表考古报告,是承担考古发掘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履行的职务。1至3款讲的是考古报告,是总结了长期科研实践而提出的符合科学的基本要求,这对编写考古报告来说,无疑具有法规的效能,是每一考古报告编写者必须遵守的职责。因此,我们必须在此前提下讨论考古报告的编写问题。
本文提出的编写考古报告的四点要求,实质上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相吻合。概括来说:“必须实事求是地、全面系统地发表资料”,“确保全部资料准确无误”和说明是什么样的遗存及其时、空位置,是对考古报告的基本要求,也是考古报告编写者应承担的基本责任与任务,至于考古报告编写者以何种形式编写报告,或在前述基础上是否再探讨什么问题,或就此打止,或将进一步的研究收入考古报告,或另行发表,这都是考古报告编写者的权利。
遗存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故考古发掘和发掘报告的编写是极其严肃的科学事业。为了完成这一事业,国家规定了从业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也就是发掘单位与领队资格和考古发掘的审批制,以及对考古工地实行检查的制度。同时,为了使从事考古发掘及考古报告编写人员符合从业的基本学术水平,即达到理解和实践《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的学术水平,国家文物局还办过九期考古领队培训班。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进了考古发掘及编写报告的质量,使其达到了这个时代所能达到的基本学术水平。但是,任何时代的任务个人都受制于所处时代所给予的条件,即时代的局限性总是任何时代的任何个人都摆脱不了的。有鉴于此,苏秉琦教授生前说过:相对于遗存来说,遗存是“经”,考古发掘是这“经”的“注”或“疏”;相对于考古发掘而获得的实物、文字及图纸等资料来说,这实物、文字及图纸等资料是“经”。经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而产生的考古报告,是这“经”的“注”或“疏”;相对于考古报告来说,考古报告是“经”,考古论著是这“经”的“注”或“疏”。“经”是知识的“源”,“注”或“疏”是知识的“流”。而且这“流”还不止一条,还可能出现二条、三条,甚至更多条的“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