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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出版面世的《垣曲古城东关》(下简称《东关》)报告,全面刊布了中国历史博物馆等单位在1982—1986年间对山西省垣曲县古城镇东关遗址的发掘资料。其中史前文化遗存包含了几近完整的晋西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序列,即东关一期(枣园遗存)—东关二期(半坡类型)—东关三期(庙底沟类型)—东关四期(西王类型)—庙底沟二期文化—中原龙山文化(三里桥类型)。东关遗址发掘出叠压打破关系异常复杂的新石器时代各类遗迹500余个和丰富的的陶、石、骨角牙器等文化遗物,将这样的考古资料系统化无疑需要报告的编撰者具有很高的学术素养和良好的驾驭材料能力。东关考古资料的整理工作历时14年,作者对资料的潜心研摩和用功之深由此可见一斑。作为本世纪初推出的一本重要学术论著,《东关》报告不仅将会因为考古资料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受到学界的重视,而且也必能深化晋西南地区新石器时代的考古研究。
一 早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探索
20世纪90年代初,翼城枣园村1号灰坑的发现为探讨晋西南的早期新石器时代文化提供了线索。研究者将此与半坡文化早期同时或略早的“枣园遗存”分成以枣园1号灰坑和侯马褚村一期为代表的早晚两期。根据折沿盆、瓶、深腹罐的口沿,陶钵的腹部形态判断,东关一期的中晚段遗存与枣园遗存面貌相同,而一期早段具有同裴李岗文化相似的双耳壶、敞口碗以及近同北首岭下层的碗、钵、盆等器物,故推测其年代可能稍早。东关一期不仅扩大了对枣园遗存时空范围的认识,而且对于探索本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渊源同样有着重大意义。东关一期遗存表现出从新石器时代中期向晚期过渡的性质,类似性质的遗存在距今7000年左右从甘肃东部沿渭河、黄河中下游一带直至京津地区皆有分布,具有时代的共性。孙祖初将它们分为下王岗一期、下潘旺和北首岭三支文化。从文化因素的分析结果看,东关一期遗存的罐形鼎和弦纹鼓腹罐等确实受到了来自豫中地区的文化影响,然而其稳定的瓶、盆、钵组合及器物自身的鲜明特点使我们有理由认为晋西南的枣园一类遗存不宜被纳入下王岗一期文化的范畴之内。近年来有报道说河南渑池班村和陕西临潼零口也有类似枣园1号灰坑的遗存发现,由于几处地点皆地处晋豫陕交界区域,文化面貌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并不难理解,但它们与枣园遗存的文化关系尚需有关材料发表之后才能定论。
二 半坡类型与庙底沟类型的关系
几十年来学界在半坡和庙底沟类型关系问题上的承继说和平行发展说一直相持不下,学者开始认识到建立在有限考古资料基础上的争论并无助于问题解决,在庙底沟类型分布的中心区寻找更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存才是关键之所在。受这一思路指导,80年代以后考古工作者在晋西南地区先后发现了东关二期、翼城北橄一、二期遗存以及时间更早的东关一期和枣园1号灰坑等遗存,这些资料为理顺半坡和庙底沟的关系提供了可能。东关二期、翼城北橄一、二期遗存的时代和文化面貌同芮城东庄村接近,但东庄显然受到了来自半坡类型的更多影响。综合考察晋西南地区仰韶文化前期的器物,主体因素可分成两群:甲群包括杯形口尖底瓶、红顶钵、葫芦口瓶、敛口罐和彩陶中的条带纹、三角纹等因素,它们因在半坡类型中习见而显系自关中地区传来;乙群因素可见折沿曲腹盆、深腹罐、敛口钵、环形口的平底瓶和彩陶中的弧边三角、弧线和圆点纹等。很显然,乙群因素中不少为后来的庙底沟类型所继承,并发展成为该类型典型文化特征的一部分。在甲乙两群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变形”了的因素。最明显的例子莫过尖底瓶了,其细长的体态显然与关中鼓腹、矮胖的尖底瓶不类,而口部形态有的已呈双环状的雏形。东关、北橄的这些遗存虽只相当于半坡类型的晚期,同晋西南地区更早的枣园遗存在时间上尚有缺环,但文化内涵的联系,如瓶、罐、折沿盆的传承关系却是一目了然。同时,枣园遗存中的环状口瓶的发现也使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庙底沟类型的双唇口尖底瓶的口部是由半坡类型杯形口“逐渐压扁”而形成的观点。然而,在枣园遗存中并未见到弧三角,弧线和圆点纹,这些彩陶纹样的来历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根据晋西南地区新发现的材料可以看出,此区域庙底沟类型中显然融入了不少以枣园遗存为代表的早期土著文化因素,这些因素在北橄一、二期时或更早的时候因受到半坡类型的强烈影响而逐渐被改造。庙底沟类型的形成可以说正是土著文化因素在外来因素刺激下发生“异化”的过程。
三 关于庙底沟二期文化
结合近年对庙二研究的部分成果和《东关》报告所提供的丰富的庙二阶段遗存,现可总结对庙二的认识如下:其一、庙二分布的中心区域在北界蛾眉岭的晋西南运城、垣曲两盆地及隔黄河相望的豫西地区;其二、晋南的汾、浍三角地带、晋中、关中东部和西部也是庙二的分布范围,然而这些地区的庙二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了各自区域内先行文化和周边同时期其他考古学文化的不同影响,文化面貌上不完全一致,可以视为庙二的不同地方类型;其三、以和鬲的有无作为判断庙二的始终的标准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依此标准陶寺遗址的早期遗存显然属于庙二而东下冯第四层和西王村上层一类遗存则宜被划出;其四、在以往的研究中一般根据垣曲丰村、陕县庙底沟和垣曲东关遗址的部分遗存资料将庙二分成早、晚两期,现在可以根据《东关》报告提供的庙二阶段遗迹的层位关系及实物遗存把丰村遗址的部分单位从庙二早期区别出来,而将之与东关38、218号灰坑等单位并列为庙二的中期。同时,庙二的早、中、晚三期遗存还可根据研究目的的不同作进一步的分段研究;其五、晋西南地区的庙二遗存代表了本地区文化连续发展过程的一个阶段,它上承仰韶下接龙山,对其性质历来有属于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早期或独立的发展阶段三说。我们以为正由于庙二遗存一方面同较早的仰韶文化西王类型及较晚的龙山时代文化皆有较多联系,另一方面又有自身文化特色及稳定的器物群,故将之作为“仰韶时代”和“龙山时代”之间的过渡阶段独立出来应该更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