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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胶着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是相互关联的两个范畴,都以文化为内容,然而性质、目标、方式、策略都各不相同,胶着与混淆的结果是严重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企业化进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中可以通过产业方式运作的那一部分,必然是经营性文化。这是由文化产业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公益性文化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偏重于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不以盈利为目标,不能被纳入产业的轨道,应由非产业化的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提供。但实际发展中,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常常胶着在一起,既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也使文化事业发展跟不上社会和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要。
文化、经济、教育、科技脱节
世界经济发展经验表明,比较优势在发展中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或者首要因素,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整合、统筹、兼顾而形成的规模优势。脱节、割裂、单一的发展将消耗比较优势,使资源禀赋成为包袱。要尽量避免陷入“比较优势的陷阱”。具体到北京,尽管北京在全国文化资源中心的地位是稳固的,但文化资源中心并不等于文化产业中心。由于资源缺乏整合,目前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与其拥有的文化、教育、科技资源以及经济总量相比还远远不够。
北京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两短”只是表象,从深层分析论证,其根源在于“三大障碍”,即观念障碍、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障碍。
观念障碍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既创造了璀璨的民族文化,也有守旧落后的一面。文化产业发展问题是一个产业问题,是市场问题,不再是传统的事业问题。因而,一些传统的文化观念与现代产业发展理念抵牾和冲突,成为产业发展的障碍。首先,“伦理至上”观念与功利观的冲突。中国文化传统从道德标准上把人分成两类:“君子”和“小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导致禁欲主义。文化产业追求的就是收益最大化,讲求的是效率、效益、利润。纯粹的文化人难以接受物化的精神和精神的物化的现实,在他们看来,文化产业的崛起,标志着文化的沉沦、文化的堕落。其次,“人治”观念与“法治”观念的冲突。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人治传统的国家,延续了4000多年的宗法家长制,没有受到强有力的挑战和批判。“法治”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没有法治的环境。市场经济提倡和鼓励竞争,提倡树立忧患意识、进取意识、竞争意识。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创造,需要通过竞争激发出人们无穷的创新能力,“删繁就简三秋树,领意标新二月花”,为广大文化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作品。
体制机制障碍
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是造成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难以真正分离的重要原因。当前,北京市文化管理体制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部门文化产业促进职能不明确,兼有文化行业管理、发展文化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的三重职能,是典型的政资、政事、政企不分。例如,市文化局既负责农村电影“2131工程”、基层图书馆建设等文化事业范畴的活动,也负责局属艺术院团管理等文化产业范畴的工作,还负责文化市场行业管理和文化执法等政府工作。二是市区两级文化管理体制衔接不畅。市一级,文化管理部门分得过细。区县一级,由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等合并建立了文化委员会,开始试行文化综合执法。上下工作机构不能对接,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社会文化市场主体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文化管理的视野。目前,仍只局限于北京市属文化部门,特别是市属的国有文化单位,与中央部委及部队所属文化企业资源缺乏整合,对民营文化企业更是底数不清。
政策障碍
一个产业的发展,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家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市里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政策,从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管理等方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总体上看,文化产业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投融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明显不足;有些政策过于原则,缺乏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也没有及时出台。
促进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综合考虑北京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来几年,北京应紧紧抓住奥运机遇,深化体制改革,打破瓶颈制约,以求文化产业有更大的发展。
深化改革,加快创新,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尽快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一是实行全行业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党管方针政策、人大立法规范、政府依法行政、社会自治自律的新型文化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推进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文化产业促进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协调,避免由于条块分割造成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三是紧紧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企改制、转变政府职能四个环节,推进政企政事和管办分开、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转企改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工作。四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将目前政府部门承担的诸如制定和推广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实行行检行评,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转移给行业协会,增强企业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方式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