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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落实政策,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北京文化产业虽然具备了一定规模,但尚处于初始阶段,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要努力建立起既符合国际规则,又适合我国国情、北京特点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产业政策。一是加快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政策整合力度,制定出台支持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优惠政策。二是发布实施《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设立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企业重组,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地方法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四是高度重视思想发动工作,在部门、企业和群众中广泛宣传和培训已出台的各项促进政策,为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打牢思想基础。
整合力量,扩大开放,走出文化抓文化,走出文化圈、北京圈,寻求与国内外企业更广泛的合作
树立首都大文化的发展观念,站在大局看文化,将首都功能和文化产业发展统一起来,通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首都文化中心的内涵,提升其功能和地位,建设国际性文化之都。另一方面,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主体,也是创新发展的主体,更是全球化竞争的主体。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加快在全国范围内组建若干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一业为主、兼营相关产业的综合性文化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在开放式的文化市场空间中获得一席之地,提升北京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拓展融资渠道,吸引外资及社会资本进入,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
资金不足是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2004年底,北青传媒在香港上市成功,融资额达到10.4亿港元,为我市文化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通资金积累了重要经验。加快推进市属文化行业的改革,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打破行业垄断,积极吸收境外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可采取通过支持国有非文化企业兴办文化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形式,形成文化产业的多元投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为文化产业的迅速扩张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在文化产业的资本结构上,形成国有资本、社会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共同投入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所有制格局。
培养人才,壮大队伍,造就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文化产业企业家队伍
北京文化产业能否快速发展壮大,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归根结底靠人才。一是要坚持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培养具有领先的策划能力、文化产品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开放的国际视野的优秀文化创意人才和市场经营管理人才,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强的文化产业企业家人才队伍。二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积极主动地吸引优秀的国内外文化人才到京发展,为他们提供发展空间,形成北京市独特的优秀文化人才流入的洼地,构建北京市文化产业活力竞相迸发的高端舞台。
整合资源,打造品牌,努力建设“六大中心”
打破行业、部门等所属界限,整合首都文化资源,将民营文化企业、中央及部队所属文化企业资源纳入文化服务和管理体系,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培育有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企业集团。抓紧时机继续组建一批文化产业大型集团,使北京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演艺、娱乐、展览等产业都有支柱型的大集团,把北京建设成全国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和网络游戏制作、文化会展和古玩艺术品交易等六大中心。力争到2008年,文化产业创造增加值在北京市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达到9%,成为首都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