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二品”说,其目其序为“神、能”(宋赵孟)。 5.“二十四品”说(清黄嗟)。 再看“妙”的含义及使用。 以“六书”的方法来辨析,“妙”从“女”、“少”—“少”“女”为“妙”,这似乎很俗气。岂知,“妙”是后起字,其本字是“眇”。《说文·叙》段注:“妙,古作眇。妙取精细之意,故以‘目’、‘小’之义引伸假借之,后人别制‘妙’文”。《说文》:“眇,小目也。从目、少”,段注“眇训小目,引伸为凡小之称,又引伸为微妙之义”。能察微辨细,即“眇”,故《老子·五十二章》曰:“见小曰明”,此即《孟子》“明察秋毫”之意。《玉篇》“妙”作“掀”,训为“精也”,《类篇》则训为“小”。《玉篇》之“掀”从“玄”,已具深微幽远之意。 这是中国古代很深奥的诠释—“目”、“小”乃能深观幽测! 辩证思维确能洞开灵智。小目、疾目甚至闭目,才能察道知真,故庄子说,只有“闭目塞聪”,才能察知本质,这亦是佛理所谓不以“肉眼”观“色”之意,不用“肉眼”、“俗眼”,而用法眼、慧眼、佛眼,才可免为表象所蔽,才能不为皮相所惑。所以,《老子·第十五章》云:“微眇玄通,深不可识”。老子有“大象无形”之说,成玄英“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也”。 南宗画“微眇玄通,深不可识”,因其所造、所写者,乃“大道之法象”,其所追拟者,乃太虚之道体,因之,评南宗画,当以“妙(眇、掀)”,而不当以“美”。 中国画之观物、造象,皆凭哲智所开示之智法,而非科学所规定的物理,此实为最深奥的艺术哲学,庄子有“官知止而神欲行”之说,“官知”既“止”,则犹入梦,于是,精神摆脱理性之羁绊,一切规范思想的逻辑、秩序、原则、定理皆化为乌有,于是,精神乃入于逍遥之境,神思奇想因之激化而生。梦中之境,不为时、空所制,“物性”瓦解,一切皆为“神构”。 古人立品评画,不论是四品、五品或二品、三品,其品名从未有“美”者。为什么呢?“美”,皮相也,俗称也,“下等法”也。中国之文化,乃在“化”人为“明”,故有“文明”之语,若在“文”之外,则为“盲”。百年来,有自以为“为人师”者,训示青年弃东学行西学,以“科学方法”代本土之术,此与盲人瞎马何异? 古人称至高之理、至高之术皆以“妙”,故释氏以所言之法微奥无穷而称之为“妙法”,称其经曰“妙典”,称自修之最高斩获为“妙觉”,称精神之顿开曰“妙悟”。绘画既以“媚道”、“拟太虚之体”为宗旨,则“媚”、“拟”所创造的,也即是“妙趣”;换言之,“妙”是最高的境界。 因此,自唐、宋以来,“神”、“妙”皆为诸品之冠,而各家对“神”、“妙”的解说,大同小异。 五代荆浩释“神品”为“亡有所为,任运成象”,而“妙品”则是“思经天地,妙合化权”。“任运”即秉承大运(“道”)之意,“化权”即造化的律动,与上文之“任运”义近。“神”、“妙”二品,实无大别,都是指“媚”、“拟”绝高的画作,这些作品,古人称之为“妙构”。 因此,观赏绘画,古人或称“妙观”,或称“玄览”,对此,沈括谈得最为中肯。 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多指摘其间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造者,罕见其人。 —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书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