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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位置”,空间关系也;“彩色”,光影也。这些都是“物理”。而中国不遵“物理”,只循“奥理”(即“道理”)。“冥”者,不用明也,“冥造”犹“神造”,是精神契于“奥理”的创造,此即庄氏所言“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为技矣”。明人项穆在所撰《书法雅言·辨体》中谈到赏鉴中国书法(绘画亦然)之不易,他说“苟非达人上智,孰能玄鉴入神”。 “玄鉴”是对理趣的把握,所“鉴”者为“玄”。《释名》释“天”:“天又谓玄”,《广雅·释诂》:“天,道也”。石涛云:“古今字、画本之天而全之人”③。书法经由纯抽象的形式去拟媚宇宙变易的理法,绘画则托物载道,所以,石涛说:“书画者,其具两端,其功一体”④。二者都取法于“天”,从宇宙的律动中汲摄形上之理,并贯彻至书、画的各个层面。画家观察外部存在,不是只观其形表,而要通过“形”去识“道”。清人松年云:“天地以气造物,无心而成形体,人之作画亦如天地以气造物,人则由学力而来,非到纯粹,不能如造物之无心而成形体”⑤。 在今天,“美”作为一个价值尺度,自然无可厚非,但在清理传统品鉴价值时,当以不偏离本土艺术精神为佳。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前苏联的美学体系,君临华土。近二十多年来,又兴起西方美学热,相形之下,研究中国古代艺术理论的人却寥寥无几,更有甚者,竟生硬地用域外美学原理来硬套中国艺术,此可谓削足适履也。“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名称,自不必改为“妙学”,但作为艺术批评术语,在谈中国古典艺术时,“美”却不如“妙”更贴近中国艺术的精神本质。神秘的东方古国,玄妙的艺术,选择了与其精神一致的“妙”作为批评术语,真可谓情投意合了。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中文系) 注释 ①许慎《说文解字》。 ②《论语·八佾》。 ③④石涛《苦瓜和尚画语录》。 ⑤松年《颐园论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