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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百分之百确认这是假画,我从来没有画过这幅《松树》。”因为一则“香港佳士得拍出伪作,‘假吴冠中’以158万港元成交”的新闻,吴冠中不得不不厌其烦向打来电话询问的媒体记者重复着上面这句话。每次说到此处,这位九旬老人都会不自觉地提高声调,语气中透着难以隐藏的愤慨。 
佳士得所拍伪作《松树》 
吴冠中所作《双松》 佳士得拍出"假吴冠中" 伪作158万港元成交 事实上,对吴冠中而言,类似的情景一直在不断地上演--2006年8月,北京一家媒体曝光了一拍卖公司“吴冠中作品专场”全属伪作事件;2008年7月,吴冠中亲手在一幅被买家高价竞得的画作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字样……倘若再往前追溯,如此“眼熟”的例子还有很多,多到连吴冠中本人都无暇也无力再去鉴定自己的作品--他已经记不清见过多少次假画了,想管,却根本管不过来。 更让吴冠中寒心的是,“我只能起阻止拍卖的作用,不能够追查假画背后的黑手。对艺术品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既没有完善的法律,也没有鉴定机构和执法机构,造假者和拍卖假画的画廊、拍卖行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所以,画廊、拍卖行和那些作假人联合起来造假。” 有此困扰的又岂止吴冠中一人。1995年,浙江某收藏者耗资百万购入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南北两位鉴定大师却对画作的真伪各持己见;2000年,在上海博物馆隆重展出的一批被称做是傅抱石在重庆金刚坡时期的作品,被其子傅二石指认为伪作;2005年,珠海举办的“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遭到画家后人“无一真品”的质疑,然而,到了北京鉴定专家那里,同样的作品却认为是真迹…… 无法回避的是,在艺术品商业化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艺术品真伪的鉴定也变成了市场交易中的一个关键。 “现在,很多人觉得拍卖行不可靠了,是假货的‘窝点’。其实,拍卖行保真能力有限,毕竟行业人员不是鉴定专家。”一位拍卖公司负责人不无委屈地说。事实上,摒弃自辩的成分,这位业内人士的话倒也有几分道理。然而,新的问题也接踵而至--那么,究竟谁在艺术品鉴定中拥有最终鉴定权,艺术家本人、第三方鉴定机构,抑或司法裁判? |